滨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0-05-10浏览次数:215

滨院党〔2010〕24号

滨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按照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在我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我校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学校科学发展大局,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现实需要,是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在我校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对于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先锋意识、把握先锋内涵、实践先锋要求、树立先锋形象,为师生谋利益,为党旗添光彩,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对于保持学校的安全稳定、促进校园和谐与文明;对于贯彻科教兴鲁战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实施合格、强校、名校“三步走”发展战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校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要把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做为学校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真正做到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科学发展持续上水平,师生员工长期得实惠。

二、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在全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紧紧围绕全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为党争光、为人民群众和师生员工造福”为价值取向,以“争做育人先锋”为载体,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学校党的建设及其他经常性工作,激励党组织、共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推动我校改革发展稳定和“三步走”发展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为促进黄河三角洲大开发和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内容

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以创建育人先锋基层党组织、争做育人先锋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育人先锋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组织落实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措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重大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有较强的党员意识,队伍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学校发展大局谋划、推进本单位工作,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中打头阵、作标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各项工作成绩突出。五是师生反映好。党组织和党员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师生员工的拥护和支持。

育人先锋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新知识新技能,努力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一流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师生。牢记宗旨,心系师生员工,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做师生员工的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的步骤和方式

(一)步骤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兴起创先争优的热潮。2011年“七一”前,校党委对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中涌现出的育人先锋党总支、党支部和育人先锋共产党员进行表彰。第二阶段,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2012年“七一”前后,校党委还将专项表彰育人先锋党总支、党支部和育人先锋共产党员

(二)主要方式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的主要方式有:

1.动员部署。学校召开部署会议,传达实施意见,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学校动员部署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作出安排部署

2.公开承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公开承诺的内容,要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3.领导点评。校领导适时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4.群众评议。校党委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5.评选表彰。校党委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适时进行评选表彰。评选表彰注重工作实绩和公认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

四、加强对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校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督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落实。要把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放在全校科学发展、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的大局中去谋划,结合各自实际和党员岗位特点,紧紧围绕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搞好全员育人、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谋划好活动主题和载体,通过创建“党员教学科研示范岗”、“党员管理服务示范岗”,争做“党员教书育人先锋”、“党员服务育人先锋”、“ 党员管理育人先锋”和党员教学名师、党员师德标兵、党员学生标兵等活动载体,使创先争优活动既突出岗位特点,又鲜明具体实在,既有声有色、丰富多彩,又扎扎实实,富有成效。要以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制定宣传计划。精心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准确把握宣传重点,充分运用校报、广播、电视、校园网、党建信息网等平台,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校报、校园网要开设专栏和专题,采取师生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上级党组织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示精神和我校开展活动情况。要坚持典型引路,积极宣传先进党总支、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注重用身边的典型教育引导身边人,努力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为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推动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探索创新机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努力发扬首创精神,在按要求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要根据自身实际,在活动主题、实践载体和方式方法上大胆创新探索,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改进活动手段,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完善督导制度。学校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领导小组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要讲成本、重实效,防止铺张浪费,杜绝形式主义。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领导小组、实施意见和重要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学校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