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滨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9-23浏览次数:170

中共滨州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组织部、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和党组织、党员队伍现状,着眼于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着眼于创新党建工作内容和形式,全面加强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按照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的活动主题,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抓落实,就是结合学校党组织实际,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全覆盖,就是坚持一抓到底,推动学校每个党支部都积极行动起来,引导每名党员都自觉参与进来。求实效,就是着力解决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受欢迎,就是贴近基层需求,回应师生关切,顺应群众期盼,使学校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让党员满意、受师生欢迎。通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使基层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创先争优、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主要实现以下五个目标:
(一)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巩固和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巩固扩大先进党支部、提升一般党支部、转化后进党支部,进一步提升党支部战斗力,
(二)党支部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不断拓宽党支部书记选任渠道和选任范围,加强培训教育和实践锻炼,增强党支部书记服务学校事业发展、服务师生群众的能力。
(三)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对发展党员实施分类指导、完善多级培养体系、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等,使发展党员尤其是大学生党员质量进一步提高,“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成果进一步巩固。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把发展教师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
(四)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稳定骨干,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加强党务工作者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大党建工作经费投入,不断加强活动场所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
(五)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党组织职责制度、党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内民主制度和党员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并得到有效落实,基层党建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支部书记选任和培训。突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拔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师生信任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结合党支部分类定级结果,对不胜任现职的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调整;抓好党支部书记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在半年内完成任职培训;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举办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
(二)研究谋划好的工作和发展思路。党总支、党支部要立足自身实际,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创新,形成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和搞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好思路。
(三)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基层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健全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注重关心和帮助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推行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强化党组织和党员阵地建设。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力度,切实解决一些党支部缺经费、少场所问题,保证党支部工作有力量、办事有经费、活动有阵地。特别要加强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促进活动场所让党员师生充分利用、受党员师生欢迎。
(五)健全落实好的机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把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专项列支,充分保证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关心和支持教工党支部书记的工作,保障他们的待遇。
四、方法步骤
按照校党委的统一安排,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将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安排部署(3月20日至3月25日)。校党委召开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党总支部(直属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结合实际对本党总支部(直属支部)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明确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要求上来。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3月2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分类定级(3月26日至4月7日)。从党支部入手,对学校基层党组织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通过调查走访、民主评议等形式,重点检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支部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发展思路是否清晰、活动开展是否正常、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参照《山东高校教师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附件1)、《山东高校学生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附件2),结合调查摸底、年度考核、群众评议、支部自评情况,对党支部按先进、较好、一般和后进进行分类定级。对直属党支部和教工(学生)党支部的分类定级工作分别由党委组织部和各党总支负责落实。
第三阶段:健全组织、理顺关系(4月7日至4月30日)。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有利于党支部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明确管理主体,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改进和创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机制,将流动党员有效纳入组织管理、参加党内生活。
第四阶段:对标整改、晋位升级(5月1日至6月20日)。完善党支部设置,创新开展活动的形式以及发挥作用的途径,积极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提升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的能力。梳理先进党支部有效做法,总结工作经验;引导后进党支部剖析自身问题,查找症结原因。在此基础上,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党支部建立对照标准,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使每一个党支部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第五阶段:学习先进、创先争优(6月21日至11月20日)。结合“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和总结工作,对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考评,把成熟做法转化为制度机制,推进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在服务中心促发展、广大党员在立足岗位做贡献上“学先进、见行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环境,带动全体师生员工争科学发展之先、创校园和谐之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五、组织领导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与“创先争优争做与人先锋”活动结合起来,以创先争优为动力,确保学校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校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督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本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组织落实。建立和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党委书记为全校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第一责任人,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为本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直接责任人。加强分类指导,在坚持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对直属支部、教工支部、学生支部建设分层分类进行指导,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建立联系服务师生制度。要建立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中层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服务师生制度,建立联系点,把调查研究与工作指导相结合,找准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工作重点,帮助基层支部加强组织建设;机关中层干部要联系学校党员师生,与他们一起过组织生活,倾听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建立“联述联评联考”制度。要建立完善“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联述”要求各党支部、党总支就抓党建工作情况向党总支或校党委进行专项述职;“联评”要求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就党总支、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联考”就是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对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鼓励探索创新。各党总支、党支部在坚持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要求的前提下,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从各自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着眼学校党建整体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党建工作提高质量、提升水平。
(五)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校园网、校报、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有关要求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先进经验,选树优秀典型,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做好统筹安排。要统筹安排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各个阶段和环节,做到有机衔接、有序推进。要正确处理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与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育人先锋”活动以及做好当前工作的关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互不误、相促进。
                                中共滨州学院委员会
                                  2012年3月20日